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现状评价
- 分类:职业卫生/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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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5-03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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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04-175-2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用人单位名称 |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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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地址 |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泰安道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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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联系人 |
张同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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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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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简介 |
天津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位于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泰安道10号,主要从事自行车、高端运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研发组装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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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赵思源、傅雪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3.22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同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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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人员 |
赵思源、傅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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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时间 |
2023.4.13-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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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同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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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电焊烟尘、铁及其氧化物粉尘/烟尘、砂轮磨尘、环氧树脂粉尘、氢氧化钠、碳酸钠、硫酸、磷酸、硝酸(氮氧化物)、三乙醇胺、二甲苯(微量苯、甲苯)、正丁醇、庚烷、辛烷、硫化氢、高温、紫外辐射、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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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根据检测结果,该公司化学有害因素的检测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机加工车间备料工、打磨工、机加工操作工、喷涂车间喷漆工、喷粉工、组装车间装配工和轮辋工接触噪声强度在85~90dB(A),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属于I级噪声作业人员;喷涂车间上线工接触噪声强度在80~85dB(A),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属于噪声作业人员,以上噪声作业人员均需进行噪声职业健康监护并为其配备噪声防护用品。其余车间作业人员接触噪声强度均在80dB(A)以下,符合相关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不属于噪声作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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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公司属于“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中的“自行车制造”(行业分类代码 C3761),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属于“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企业。 首先,该公司备料工、机加工操作工、打磨工、喷漆工、喷粉工、装配工、轮辋工接触噪声强度超标,存在职业病噪声聋的风险;其次,喷漆使用原料主要包含二甲苯(工业二甲苯不纯可能含有微量苯和甲苯),长期接触低浓度二甲苯可能导致神经衰弱,长期接触低浓度苯对造血系统有潜在危害;前处理部分使用强酸、强碱等化学物质,有造成化学灼伤的风险。 基于以上原因,经本评价组综合考虑,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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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及建议: 1.说明历年检测结果前后不一致的原因,比如之前噪声超标工位本次未超标以及之前噪声未超标工位本次超标的原因;2.分析局部排风风速偏低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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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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