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静海分公司-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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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7-13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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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04-175-2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用人单位名称 |
天津市宝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静海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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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地址 |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银海道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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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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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简介 |
天津市宝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静海分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15日,坐落于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银海道10号。该公司年产纳豆红曲片50吨、纳豆粒60吨、纳豆红曲胶囊4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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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高跃、杨志达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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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冀方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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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人员 |
高跃、杨志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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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时间 |
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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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冀方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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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混合尘、高温、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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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化学因素: 该公司化学有害因素的检测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物理因素: 该公司辅助设备巡检工接触到的高温强度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该公司纳豆粒生产区制粒、总混工噪声测量强度在85dB(A)≤LEX,W<90dB(A)之间,属于噪声作业等级Ⅰ级,轻度危害,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他岗位工人的噪声测量值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纳豆粒生产区制粒、总混工、压片、包衣工、内包装工噪声测量值高于80dB,属于噪声作业,其余岗位均不属于噪声作业。 噪声超标原因分析: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强度较高,工人接触时间较长,因此造成以上工位工人接触的噪声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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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公司行业类型属于“食品制造业”中的“其他食品制造”(C149),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该公司生产单元上的各个工序上的化学危害因素满足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低于限值。但若工艺流程发生变化,使用原料等发生改变或防护设施发生问题会导致对应工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逸散,以及工人个体防护若不到位,工人长期接触长期接触混合粉尘会导致尘肺病、呼吸系统疾病;纳豆粒生产区制粒、总混工噪声测量强度在85dB(A)≤LEX,8h<90dB(A)之间,属于噪声等级Ⅰ级,轻度危害,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他岗位工人的噪声测量值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纳豆粒生产区制粒、总混工、压片、包衣工、内包装工噪声测量值高于80dB,属于噪声作业,属于噪声作业,在目前作业条件下,可能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 该公司实验室所用碳酸钠、氢氧化钠滴定液、福林、甲醇、三氯甲烷、硫酸、盐酸等物质均为密闭瓶装储存,正常状态下不会大量接触,但在接卸及使用过程中操作不当或包装瓶破裂造成意外泄露、喷溅等意外情况,碳酸钠接触到皮肤(特别是湿皮肤)和溅入眼内都会引起不同程度的灼伤;三氯甲烷经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对皮肤粘膜有刺激症状;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福林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眼和皮肤直接接触处可发生灼伤;甲醇主要作用于神经系统,有明显的麻醉作用,对视神经、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燃气锅炉房内的燃气锅炉和发酵干燥间内的喷粉干燥系统、液体发酵罐运行过程中会产生高温,若工作过程中工人操作不当,会导致工人发生烫伤事故;若燃气锅炉房及发酵干燥间现场通风不良,高温可能导致工人中暑;燃气锅炉房内的燃气锅炉若异常运转或管道泄漏可能会造成急性窒息。 因此本评价组通过对该公司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接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个体防护等进行综合分析,本评价组认为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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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及建议: 评价范围补充天然气输送;完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完善混合粉尘、聚维酮粉尘、包衣粉粉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议。本评价组已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了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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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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