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茂制钉有限公司-现状评价
- 分类:职业卫生/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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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7-1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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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04-175-2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用人单位名称 |
天津吉茂制钉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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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地址 |
天津市静海区双塘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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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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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简介 |
天津吉茂制钉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9日,坐落于天津市静海区双塘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该公司主要产品为年加工排钉6000t,码钉200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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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杨玉超、刘悦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年5月9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谭洪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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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人员 |
杨玉超、刘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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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时间 |
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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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谭洪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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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丙酮、乙酸甲酯和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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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化学因素: 该公司化学有害因素的检测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物理因素: 1.该公司各个工位操作工接触噪声强度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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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公司属于“金属制品业”中的“其他金属工具制造”(C3329),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根据检测/测量结果:该公司各个工位化学有害因素的检测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各个工位操作工接触噪声强度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丙酮对眼睛有刺激性,工人个体防护若不到位,长期低浓度接触丙酮会有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的潜在风险;乙酸甲酯对皮肤、呼吸道及眼睛均有刺激性,工人个体防护若不到位,仍存在职业性乙酸甲酯中毒的潜在风险。噪声属于动态过程,长期接触噪声的情况下,若个人防护不到位有潜在发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 因此本评价组通过对该公司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接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个体防护等进行综合分析,本评价组认为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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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及建议: 1、补充不识别打磨时局部手传振动的理由。2、完善天车噪声的识别。3、补充不测局部通风指标理由;完善职业健康监护评价结论描述。本评价组已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了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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