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控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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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9-28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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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04-175-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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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地址 |
天津市大港油田花园路东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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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人 |
张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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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汽柴油加氢装置柴油改质项目 |
评价类型 |
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位于天津市大港油田花园路东口。该项目实施后,装置增产的低凝柴油可以满足冬季低凝柴油的需要,相对于普通柴油产品,低凝柴油价格更高,增产低凝柴油可以为公司增效、改善产品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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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傅雪、赵思源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5.21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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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人员 |
傅雪、赵思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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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时间 |
2023.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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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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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汽油、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噪声、高温、工频电场和微波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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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根据检测结果,该公司化学有害因素的检测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工人的噪声测量值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且不属于噪声作业。高温和微波辐射测量结果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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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大港石化公司汽柴油加氢装置柴油改质项目”为改造项目,属于“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中的“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分类代码C25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该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中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 该项目生产装置露天布置,利于有害物质自然扩散,生产工艺采取密闭化和自动化控制,设备和管道均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且工人日常以巡检为主,接触时间很短。工作场所中存在大量柴油、汽油等石油类有机气体,检维修人员在检修时需要进入设备中(有限空间作业)会接触到残留的大量有机气体,如有意外会造成溶剂汽油急性中毒、窒息及皮肤损伤;硫化剂、催化剂、保护剂更换作业,生产前后对设备设施进行调试,若操作不当也会接触大量有害物质,并存在潜在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因此工人应注意特殊情况下易造成急性事故的各类危害因素的防护。 本评价组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工程防护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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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3年6月27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组织召开了该项目的专家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提出了1条修改意见(细化巡检路线的描述,完善职业病危害结束水平的分析),本评价组已按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对于企业运行现场专家组提出了3条建议(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按照相关规范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完善职业病危害合同的告知),企业正在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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