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柴油罐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分类:安评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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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3-18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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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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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 况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柴油罐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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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天津市大港油田花园路东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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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危化 |
评价类型 |
重大危险源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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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2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柴油罐组在油品储存过程中存在着火灾(包括电气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容器爆炸、其他伤害等危险因素,发生事故的后果最严重的是火灾、其他爆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柴油罐组储存的柴油为乙/丙类危险化学品,储运车间柴油五千方罐组、储运车间柴油调和罐组、储运车间柴油一万方罐组及第四联合车间柴油五千方罐组等4个罐组构成4个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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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天津合泰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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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资质证书号 |
APJ-(津) |
资质有效期至 |
2024.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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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组长 |
宋晓丹 |
1600000000200128 |
安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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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鲍辉 |
S011011000110192000302 |
化工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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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宏 |
S011011000110192000251 |
化工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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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增辉 |
0800000000301513 |
电气/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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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宇轩 |
S011037000110193001465 |
电气/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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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陈永存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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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宋晓丹、鲍辉、余宏、刘增辉、杨宇轩 |
报告审核人 |
王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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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现 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宋晓丹、杨宇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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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时间 |
2023.11.30 |
现场勘验图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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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结 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柴油罐组位于大港石化分公司厂区西南角及南部居中。柴油罐组与周边建构筑物等设施的安全间距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的要求,与周边敏感场所的距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柴油罐组采取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均处于可接受水平,整体风险可控。目前设备、设施运行良好,事故应急预案已备案,应急组织设置合理,应急救援器材配置齐全,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建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柴油罐组储存的柴油为乙/丙类危险化学品,储运车间柴油五千方罐组、储运车间柴油调和罐组、储运车间柴油一万方罐组及第四联合车间柴油五千方罐组等4个罐组构成4个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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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签 发 |
报告签发人: |
张立普 |
签发时间 |
2024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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