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有为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现状评价
- 分类:职业卫生/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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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6-2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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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天津市有为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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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地址 |
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富民经济区C区二经路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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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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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简介 |
天津市有为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04月06日,位于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富民经济区C区二经路21号,企业年产纸板2000万平米,纸箱400万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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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陈晓超、张洛铭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1.4.11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吴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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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人员 |
陈晓超、张洛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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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时间 |
2021.5.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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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吴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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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纸粉尘、乙酸乙烯酯、苯乙烯、丙烯酸、乙醇胺、氢氧化钠、玉米淀粉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噪声和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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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各工位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测量结果显示纸板车间单瓦楞生产线、糊机巡检位、刀头操作位、纸箱车间1打钉工位、纸箱车间2穿提手操作位工人接触噪声强度在85dB(A)-90dB(A)之间,不符合国家规定限制要求,属于I级(轻度危害)噪声作业岗位;纸板车间瓦楞生产线工人接触噪声强度在90dB(A)-95dB(A)之间,不符合国家规定限制要求,属于Ⅱ级(中度危害)噪声作业岗位;纸箱车间2检验工位操作工、锅炉房巡检工、纸箱车间1叉车司机接触噪声强度均在80dB(A)以下,不属于噪声作业岗位,符合噪声场所标准限值;其余岗位工人接触噪声强度均在80dB(A)-85dB(A)之间,属于噪声作业岗位,符合噪声场所标准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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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建议该公司打胶间上料处、清废工设置局部除尘设施,并确保风速风量符合国家限值的要求;建议该公司在打胶间设置喷淋洗眼器,喷淋洗眼器的位置应满足使用者以正常步伐不超过10s能够顺畅到达的地方,且距离危险源不超过15m,并做到经常维护和保养;建议企业为建议企业为接触噪声强度85~90dB ( A )的工人配戴NRR17左右的防噪声耳塞和防噪声耳罩;对新入职及转岗入职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本次评价期间,不在高温季节,且本评价机构无乙醇胺检测资质,建议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对高温和乙醇胺进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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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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