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控效评价
- 分类:职业卫生/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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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8-03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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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天津市新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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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五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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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人 |
白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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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特殊钢深加工项目(3#~4#线) |
评价类型 |
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简介 |
根据公司现状,公司提出了总体发展规划,天津市新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收购天津友联盛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原有生产线改为天津市新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3#、4#带钢生产线,年产量300万吨,产品主要为高附加值的特殊钢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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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张茂柱、杨玉超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3.1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刘树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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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人员 |
张茂柱、杨玉超、王静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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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时间 |
2022.4.25-27,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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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刘树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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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其他粉尘(氧化铁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硫化氢、紫外辐射、高温和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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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化学有害因素:根据检测结果,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2.物理因素:测量结果显示,3#带钢生产线精轧操作工、卷取操作工、焊尾操作工,4#带钢生产线精轧操作工、卷取操作工接触噪声强度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均符合。接触紫外辐射强度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紫外辐射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接触高温强度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高温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超标原因分析:钢坯与轧机碰撞产生较大的噪声,且钢带在传送过程中产生碰撞,导致操作工接触噪声强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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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该项目属于“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的“钢压延加工(C3130)”。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根据检测结果,化学有害因素出、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正常情况下,工人正确佩戴防护用品,能够有效降低接触水平,但如果高炉煤气意外泄露,可引起有害物质浓度增加,造成员工窒息;该公司精轧操作工、卷取操作工、焊尾操作工噪声测量结果不符合要求,如员工不佩戴耳塞,长时间在此环境下工作有导致职业性噪声聋的风险。因此本评价组通过对该项目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接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个体防护等进行综合分析,本评价组认为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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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2年6月24日在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了该项目的专家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提出了2条修改意见(1、补充地下设施设置情况的调查分析;2、补充工作场所高温的检测与评价),本评价组已按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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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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