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博华(天津)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现状评价
- 分类:职业卫生/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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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9-29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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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利安隆博华(天津)医药化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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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凯旋街12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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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联系人 |
胡剑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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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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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简介 |
利安隆博华(天津)医药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该公司主要生产合成氨基酸中间体SIFA产品(稳定剂,化学名称氯代丙烯酸钠),抗铜剂及分析用试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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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赵思源、傅雪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5.13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胡剑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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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人员 |
赵思源、傅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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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时间 |
2022.6.8-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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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胡剑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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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氯气、丙烯酸甲酯、N,N-二甲基甲酰胺、甲醇、硫酸、过氧化氢、肼、氨、水杨酸甲酯、邻苯二甲酸酐、抗铜剂粉尘、四氯化碳、活性炭粉尘、丙酮、乙醇、乙二醇、苯、甲苯、二甲苯、盐酸、氢氧化钠、硫化氢、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紫外辐射、高温、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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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根据检测结果,该公司四氯化碳车间四氯化碳定点浓度不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余化学有害因素的检测浓度均符合要求。测量结果显示作业人员接触噪声强度均小于80dB(A),不属于噪声作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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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公司属于“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中的“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行业分类代码 C2661),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属于“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企业。 该公司使用剧毒品氯气作为原料;包装车间分装84种高纯化学品试剂,其中包含苯、硝基苯、氨水等高毒物质;实验室人员使用高纯苯作为检测试剂,作业人员长期接触苯、氯气等原料对身体有较大潜在危害;该公司四氯化碳车间的四氯化碳浓度超标,极易造成四氯化碳急性中毒。基于以上原因,经本评价组综合考虑,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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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及建议: 1.范围章节补充未生产的产品不在本评价范围内;2.试漏环节可能接触氯,属特殊工况可不予检测;3.补充长期低浓度接触的危害分析;4.补充未测和离岗体检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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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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